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其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 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我国劳动法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 (2) 生育 (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 患病、负伤 (5) 失业。

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1) 强制性: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 共济性:
   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一般而言,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社会统筹与互济。

(3) 普遍性:
   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各个国家有所不同,有的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则只覆盖全体劳动者。一般来说,国家建立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所有国民或劳动者在遇到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各种风险时,都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以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协调、稳定地发展。